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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訊 記者史萬森 通訊員馬文娟 潘昕 今年以來,內蒙古自治區達拉特旗人民法院陪審工作中實現三項轉變,即由一員向多員轉變,人民陪審員從審判員向聯絡員、協調員、調解員、宣傳員、監督員等多重角色的轉變;由庭審向全程轉變,人民陪審員可以參與案件調查事實與認定,併發表獨立意見;由幫忙向考核轉變,對人民陪審員的考核實行百分評定製,促進了辦案質量、效率、效果的提升。
  (原標題:達旗法院三轉變提陪審質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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